审查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政府法制办将报送材料退回制定机关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符合登记必备条件,区政府法制办再按照“三统一”办理,向外公布。(责任部门:各街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要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实行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清理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应及时对本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各街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实施步骤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活动从 年5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年5月19日至6月15日)
成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示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区相关人员进行规范性文件业务知识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年6月16日至8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根据我区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并抓好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组织起草《新城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总结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https://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秦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 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选武 区司法局局长
李刘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执法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示范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街办、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办事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精心部署实施。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对各街办、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的示范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各街办、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考核监督检查。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总结上报示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各街办、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示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反映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统一”示范工作活动的各种资料(包括成立机构、示范工作方案、安排、总结、学习培训宣传、会议纪录、执法档案、考评考核、责任书、规章制度、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