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的建筑,报请市城管执法局按法定执法程序,依法组织强行拆除。(责任人:区综合执法局局长苏继文)
(九)区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群众上访的接待和稳定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局局长邓逢春)
(十)区民政局做好综合整治区域内的“三无”人员救助与协调工作。(责任人:区民政局局长杨鹏)
(十一)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协助,并进行职能监督。(责任人:区法院副院长王西秦、区检察院检察长助理白林)
(十二)自强路、太华路、解放门、长乐西路和胡家庙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级各部门做好环境专项整治保障工作,做好辖区居民的思想和稳定工作。(责任人:张富轩、郭满鸿、谢杰华、何伟、薛利军)https://
八、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配合。此次整治,任务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在整治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抓整治工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需要财政、公安、执法、规划、国土、建设、宣传、民政、市容、信访、农工等部门及沿线各街道办事处配合的,各单位都要全力以赴,主动配合,在哪个单位耽误了工作时间,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二)积极引导,认真接访。这次整治的拆迁对象成份复杂,形成时间较长,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拆迁过程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区政府相关部门和沿线各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入户,广泛宣传拆迁有关政策,做好动员和思想稳定工作,区信访部门要提前做好信访工作预案,积极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变接待为约访,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要专人负责,统一口径,非专人不得随意接访,且一般不接受媒体采访。
(三)司法保障,做好预案。此次拆除会触及部分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涉及治安问题比较多,公安新城分局要提前做好安全保障预案。
(四)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此次整治在陇海线新城段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李振高副区长牵头,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按区政府授权处理整治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权处理整治期间的信访问题,统一对外新闻发布口径,统一拆迁补偿政策,统一执行拆迁标准,严格执行整治规划,任何人不得干预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服从指挥和调度,切实做到时间、任务、责任、标准四落实。
(五)以法办事,严于律己。在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有情拆迁,处理好特别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