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拆迁安置阶段。利用5、6、7、8四个月的时间,区建设局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并将腾迁出的沿线土地协调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向相关部门移交。
3、绿化和环境整治阶段。区建设局要按照市市园林局规划设计利用秋冬季的黄金季节,完成城市绿化、美化工程任务。
七、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成立陇海线新城段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卢凯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贾养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军民、副区长李振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整治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主要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艾峰兼任,副主任由区建设局副局长张文祥担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分别实施的原则,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按照市专项整治宣传提纲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宣传动员工作,始终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力争被拆迁人自觉支持整治活动,自行拆迁。(责任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吴艳玲)
(二)国土资源新城分局负责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加强对陇海沿线新城段环境整治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性质的认定,土地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处理;腾迁后空出土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工作。(责任人:国土资源新城分局局长王增健)
(三)规划新城分局负责陇海线新城段环境整治区域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拆除后铁路沿线两侧建筑物的立面装修和美化靓化规划编制工作。(责任人:规划新城分局局长刘静)
(四)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拆迁资金计划的落实工作。(责任人:区财政局局长林娣)
(五)公安新城分局负责加强辖区内外来人员的管理,全力做好整治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清理“三无”人员,防止阻挠拆迁、暴力抗法等事件发生。(责任人:公安新城分局副局长赵群生)
(六)区市容局负责按照市市容园林局的工作安排,清理铁路沿线隔离网之外的生活垃圾,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公厕和垃圾台站建设。(责任人:区市容局局长张安国)
(七)区建设局负责陇海线新城段的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落实市上的绿化计划与任务,筹划组织绿化、美化工程。(责任人:区建设局局长高艾峰)
(八)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铁路沿线新城段两侧的违法建筑,责成产权人自行拆除。对产权人到期拒不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