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领导职能,要加强力量,强化创建指导、协调、督查力度,根据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创建活动等9个方面的内容和工作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任务组织实施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也要从自己所承担的创建任务出发,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有具体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创建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从领导组织和工作人员上保证创建。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https://
(二)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区创建办将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下达到有关部门和镇街,并对创建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以牵头部门为主,其它部门要积极配合,严禁推诿扯皮。全区各行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推进创建任务按期完成,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依据《指标任务分解表》的安排,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可行的工作措施,在规定的时间里逐项抓好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动员,通过动员会、集中学习、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引导网民讨论等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宣传部新闻中心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及时反映创建工作动态。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使广大市民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明确每一位市民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使全市人民积极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创建热潮。
(四)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定期调研、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通报反馈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模拟测评,完善对各责任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考评。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奖惩制度,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贻误的追究责任,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效果有结论”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
(五)完善机制,增加投入。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区财政要把创建工作的投入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