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共渭滨区委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宝渭发【2011】号)精神,现就我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主体
党务公开的主体是:区委、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各部门,区直机关各委办局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党总支、支部。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的决策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的任期工作目标、阶段工作部署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大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述职述廉及评议、经济责任审计、违纪党员处理等情况。
(八)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以上党务公开内容分别由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细化。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1、通过纸质平台公开。主要是将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事项以通报、简报、公示公告等形式向党员传达。
2、通过动态平台公开。主要是通过各种工作会议、短信平台、党务情况通报会、党务公开日、政策学习会、重大决策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会、重大民生问题决策听证会、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述效会、党代表列席党的工作会议等形式公开适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