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均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组建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区域内“名校+弱校”、“名校+新校”、“名校+农校”、“名校+民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为强化共建效果,支教学校应派教师到被支教学校进行包班,被支教学校也可派教师到支教学校进行学习交流。积极尝试建立区域“骨干教师联盟”,探索骨干教师走教制模式改革,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作用。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平稳、有序地做好今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成立 年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翠英(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平生(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程勇任办公室主任,沈贵锦、丁晓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成立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 长:陆在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 颖(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组宣人事科,李志锋任办公室主任。区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与区域各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努力维护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另外,各招生学校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
六、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区教育局和区域各招生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耐心接待来访,不推诿、不扯皮,勤政廉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学校须严格按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凡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的,对超出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构建和谐教育,今年我区将继续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招收跨区择校的学生,同时区教育局应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行为。今年,我区跨学区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民办学校就读。
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科学安排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每班学额均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突破54人。
初中学校录取新生,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或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和“分层次班”。
(四)加强学籍管理。今年秋季,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9月20日前,报至区教育局)。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府行为。区政府重视并加强对 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区教育局和区域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强招生宣传。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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