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秋季开学前,合肥市三十埠中学整体迁入琥珀名城小区配套学校中学部。
(3)顺祥路、板桥河(不包括九狮水岸小区)以东区域,划入合肥市龙岗中学学区。
(4)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促进瑶海工业园片区教育均衡发展,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将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新海分校学区,调整为合肥市方桥中心小学学区与合肥市勤劳小学、河东小学、三合小学、油坊小学4校现学区之和。
(四)其它招生。
1. 初中特长生招生。
初中特长生招收区内具有相关基础的小学毕业生。今年,我区只招收体育、科技创新、计算机类特长生,不再招收英语、艺术类特长生。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须是经省市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请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区教育局要从特色历史、特色成果、师资条件、设施设备等方面,对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进行严格审核。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自愿并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经区教育局审核,安排到我区招收初中特长生的学校就读。相关学校招收初中特长生的计划、条件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招收的初中特长生名单及符合条件等情况,须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示。
学校不得以招收初中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测试)和收费。初中特长生招收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录取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
2.民办学校招生。
在我区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须是经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学校。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合肥育英学校、合肥少儿艺术学校、合肥新明中学、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合肥兴国实验学校、合肥高升学校等6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上述学校报名。
区内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各民办学校要认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的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局及公证部门等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2日—13日,6月17日—18日向被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所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其原学区学校就读。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切实保障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盲、聋哑儿童少年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少年在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特教班就读。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 〕44号)精神,今年我区确定14所定点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其中:7所定点初中学校为合肥市行知学校(中学部)、庆平希望学校(中学部)、裕溪路学校(中学部)、第二十四中学、第三十九中学、第四十中学和第四十一中学;7所定点小学为合肥市庐东学校、常胜小学、铜陵新村小学、胜利路小学、裕兴小学、东风小学和郎溪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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