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磁性介质,做好网络异常情况的有关记录,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扩散; 不得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已经注册的ip地址、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
14、因违反法律法规和信息管理制度,造成病毒感染、信息失真、系统崩溃、设备损坏、发生泄密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信息终端用户必须接受本级网络管理员监督管理。各部门的网络用户名和ip地址只能专人专用。各级惠民办要加强用户管理、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
三、审核“一线实”
1、审核对象指按有关政策规定,直接享受各类惠民资金补助和救助的城乡居民。
2、主要目标:按照“责任明确在一线要实、规范操作在一线要实、动态管理在一线要实、政策衔接在一线要实、考核奖惩在一线要实”的要求,建立上下协调、管理有序、操作规范、奖惩严明的惠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通过把一线基础工作做实,确保补助对象的真实准确,夯实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的基础。
3、遵循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动态管理、能进能出。
4、区惠民办负责统一制定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表,明确采集信息的主要内容,建立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反映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镇街园是信息采集的责任主体。采集惠民资金补助对象信息时,必须深入社区(村),逐户逐一调查,填写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表,不得缺项漏项,并须被调查人签字认可。
5、镇街园惠民办收到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表后,经镇街园审核后,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录入微机,并将信息上传区惠民资金补助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库。区负责将惠民资金补助对象信息分别上报省、市。
6、城乡居民根据惠民政策,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园惠民办、社区(村)或为民服务代理点提出申请,申请享受惠民资金补助。镇街园相关部门、社区(村)及其为民服务代理点应及时受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
7、惠民资金补助对象的评定工作由镇街园组织,社区(村)负责具体实施,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参与实施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8、各社区(村)设立社区(村)级民主监督理事会,对补助对象评定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强化干部监督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包联方式,确保补助对象的真实性。
9、对按政策规定需要通过收入测算评定的,根据其家庭人口、劳动力状况、资源条件等因素综合测算其家庭收入,初步确认应补助对象。在对收入进行测算时,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差异。同一地区间收入计算的依据和标准,应做到相对统一、公平、公正。
10、对不需要通过收入测算评定的,要准确把握政策,采取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相关证明材料,做到手续齐全、确认有据、真实可靠。
11、通过收入测算初步确定的或政策规定其他需经群众评议确定的补助对象,应组织召开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认定后方可按政策规定报镇街园审核。
12、惠民资金补助对象评议会由补助对象所在地社区(村)组织,邀请义务监督员参加,镇街园包联社区(村)的干部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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