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整合了全区各部门资源,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网络化,保证惠民资金补助对象真实准确,规范惠民资金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及时足额准确发放惠民资金,确保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皖政办[ ]2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管理“一体化”
1、管理一体化,是指政府部门在惠民直达工程建设中工作关系、资源配置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所构成的完整体系。
2、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3、主要任务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理顺部门关系,强化协调配合;加强政策衔接,提高惠民效益;统一下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强化监督考核,保证惠民直达工程质量。
4、区政府是惠民直达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区惠民直达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惠民直达工程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镇、街、园、有关部门是惠民直达工程建设的具体承担者。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区惠民办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惠民直达工程的督促和指导。区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涉及惠民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调整事项,财政局要牵头抓好落实,对同一惠民项目,需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主要职责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其他部门要全力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区惠民直达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惠民政策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集中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实施惠民直达工程建设的年度考评工作。
5、区民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劳动保障、计生等相关部门负责惠民政策制定、宣传和补助对象的审查、审批,开展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局做好惠民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财政局负责惠民资金筹集、下达、管理、发放和财务核算;审计局、监察局负责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的审计、监督、检查;宣传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
6、镇、街、园、相关部门负责补助对象的调查、核实、统计和公示;编制上报惠民资金发放花名册;做好惠民补助对象和资金发放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监督和指导社区(村)按规定程序开展补助对象评议;负责补助对象的审核、公示;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7、社区(村)负责本社区(村)群众生产生活的调查,测算相关补助对象的实际收入,填写基础信息表,及时向镇街园提供有关基础信息及变更信息;负责社区(村)惠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召开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对补助对象进行评议,按时上报有关补助对象名单;负责社区(村)惠民补助对象公示;做好社区(村)惠民补助对象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镇街园、社区(村)设立惠民政策信息监测点,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有关民生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汇总上报。
8、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区级干部包镇街园,镇街园干部包社区(村),社区(村)干部包组、户的责任制,采取包宣传发动、包组织实施、包工作指导、包检查验收的办法,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平台“一网联”
1、平台“一网联”,是指以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系统为依托,应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集信息采集、录入、变更、监管、查询、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惠民直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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