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农用地受到工矿业有毒有害物的污染;各乡镇的职责主要是服从和服务产业发展。
定可操作的发展方案
重点围绕“保面、增产、提质、增效”目标,制订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粮食生产种植规模依照《县农业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执行。实施高档优质稻一地一品种植和基地化生产战略,分年度由农业局拟订粮食生产计划和优质稻开发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粮食加工企业扶持方案由县粮食局依照《县粮食产业开发发展十一五计划》要求分年度细化,提出年度的重点扶持方案。重点做大做强新皇粮绿色食品大米和营养米的品牌开发。
加快解决农业基础设施中存在突出问题。水利局、农业局、开发办、农机局、国土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全面实施粮食生产综合能力增强行动。
种植规范和规程由农业局制订,制订粮食产业化的各项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工规范和规程由龙头企业制订。
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施人才兴业战略。
落实和出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
完善农业“四项补贴”发放方法,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支农、扶农、惠农政策。确保“四项补贴”稳定粮食生产、促进产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政策引导作用。
以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建设和农民培训。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应重点扶持粮食加工企业和农民生产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县级财政投入粮食产业建设的投入保证机制:国家财政粮食奖励资金用于农业的投入不得少于50%应主要弥补农业、水利、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工作经费的缺乏和重要项目的配套。鼓励农民生产合作(协会)建立和正常运转,以提高粮食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强生产基地与加工企业的紧密联合,县级财政除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十大基础产业建设外,还要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各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开展调研、科研、考察、学习、培训和组织有关活动的工作经费。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奖励在粮食产业化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拿出资金鼓励和组织农户进行抛荒地复垦,严格执行耕地维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政府在财政许可的情况下。鼓励开展土地整理和土地改良,鼓励扶持粮食加工企业搞好生产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临时实施。
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粮食生产发展的规划,建立促进粮食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探索加快发展的途径。联席会议由县农业局召集,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
重点督查乡镇种植计划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农户农产品质量平安情况,企业兑现情况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完善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以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为契机。保证公益性职能发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证经营性职能正常有序运转。
培育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新型农民和产业化人才。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广校等平台和载体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建立科学和市场信息体系,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重点建设县农产品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