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展方向和发展阶段,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
三)制定优惠政策。
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股份制联合体和专业协会等,制定临时稳定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开发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增加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借鉴江苏、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机制,加大主要农产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设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规范制定、认证认定、基地建设、市场营销和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于获得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借助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平安知识,建议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产业发展发明良好的社会氛围。技术培训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从事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主管部门、生产者、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监督检测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技术队伍。
五)明确工作重点。
农产品质量认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平安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目前。成为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手”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农业系统的资源优势和技术条件,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不时地规范、创新和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的运行体制和发展机制,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六)加强后续管理。
做好获证企业和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获证产品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取消其认证标识使用权。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认证产品市场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假冒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市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