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现将《区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印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经区委、区政府同意。
牢固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政府形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各单位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全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特制定本测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二、测评对象
以下分为涉及企业管理和服务的单位(简称“涉企单位”和不涉及企业管理和服务的单位(简称“非涉企单位”两个类别。测评对象为62个单位。
一)涉企单位51个。
1.执法单位(23个)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房产分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交通局、卫生局、安监局、经发局、文体局、水利农机局、农林畜牧水产局、粮食局、商务局、城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备组、拆迁腾地安排局筹备组。
2.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单位(12个)发改局、科技局、建设局、招商旅游局、残联、总工会、厂地协作局、爱卫办、城区供电局、环卫局、经管局、信用联社。
3.乡、街道办事处(16个)
二)非涉企单位11个
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司法局、信访局、教育局、史志档案局、控违办、计生局、移民局、机关事务局。
三、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是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政务事务公开、勤政廉洁等五个方面。
四、参评人员
一)企业满意度测评参评人员。
对涉企单位进行经济发展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区优化办直接组织以下四类测评人员共200人。
1.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服务业、房地产等企业业主(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信息测评员)80人;
2.个体工商户代表30人;
3.企业办事人员代表30人;
共60人。4.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0人。
二)群众满意度测评参评人员。
对所有测评对象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区优化办委托民调中心随机抽取800名辖区范围内群众。
五、测评时间
具体时间布置在月和月。测评工作每年度开展两次。
六、测评方式及计分方法
一)测评方式。
1.企业满意度测评。
组织人员分组上门测评,①上门测评。测评小组从测评人员中随机抽选25人。请测评人员实地填写问卷测评表,单独征求有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有效电话联系测评人员,②电话测评。测评小组从测评人员中随机抽选25人。根据问卷测评表内容征询测评人员意见,按测评人员反映如实填写问卷测评表,同时做好电话录音备查。
每次测评以邮寄形式进行。③邮寄测评。测评小组从测评人员中固定100人。
每次测评请50名测评人员登陆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面对面”评价。④网上测评。测评小组从测评人员中固定50人。
2.群众满意度测评。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