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完善集体林权管理革新执行方法
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农林局)由区农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乡(街)要成立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领导责任制,采取区包乡(街)乡(街)包村、村包组的方法,将责任落到实处。林业、发改、财政、编制、劳动、税务、金融、民政、监察、法制、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3.强化管理。探索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切实加强林木、林地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建立解决林权纠纷的工作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因工作不力,改革中引发重大案件、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多方筹资。依照“国家补贴,向上争取,各级承当”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林改经费。严禁截留、挪用林改工作经费,确保林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5.严肃纪律。必需杜绝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办事,不得损害农民群众的利益。监察部门要建立林改监督检查责任制,严肃查处林改中的违纪违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