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平安演讲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演讲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条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方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市行政区域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撤除活动中发生的施工平安事故;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或者在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的平安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平安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权宜之计,平安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的预警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的发生,扼制重大特大质量平安事故。
1.4.2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各级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提高应急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1.4.3依法规范。明确职责,协同应对,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行动,规范应急处置行为。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建设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消防大队、市交通局、市平安营运公司为成员单位。
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市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
2.2市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工作制度。负责应急救援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2.2市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以及重大事故影响范围,市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督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有关信息。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市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建设局演讲;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建设系统和专家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指导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和救援、消除险情、善后处置、事故查处等;负责事故新闻报道的指导工作,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