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理。对市本级。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及不予公开的理由,逐项编制权力运行和服务项目流程图。具体分工为: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市本级行政权力;由行政权力公开推进组清理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由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清理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
2审定。政务公开的审定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顺序操持。市政府公开的事项。要制订政务公开目录,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并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市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公开的事项,可以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应公开的事项,要按规定顺序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做出解释说明;公开事项进行变卦、撤销或终止,依照顺序审核后,及时告知公众;市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分别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对已公开的各种资料、群众投诉、调查处理结果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并制定“办事公开目录”再由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公用事业单位要建立办事公开档案,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事项由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对已公开的各种资料、群众投诉、调查处理结果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依照职能、许可、服务、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3分类。由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依据审定结果进行科学分类。将审定后的市本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
一是职能。
二是许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顺序、方式、期限、结果等。
三是服务。
四是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五是文件。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公用事业单位制定的各类文件。
六是动态。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由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负责编制全市政务公开目录。目录编制具体格式见附件24编制。根据分类情况。
(二)拓展传达渠道
公开载体要做到因地制宜,依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灵活多样,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载体:
1把办事的规章、制度、顺序等抄录。上墙张榜公开。
2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触摸屏、服务窗、宣传栏、公告栏等固定设施。
3印发“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公开信、通告公告、宣传册等公开材料。
4公开办事人员姓名、身份。
5开展街头咨询活动。
6门厅设置疏导、政策咨询服务窗(台)
7定期印发政务公开报、举行信息发布会。
8借助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
9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网”搭建高效的网络信息平台。已纳入的70多个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网页内容;未纳入的部门。发布应及时公开的信息。各部门的信息员负责及时上传本单位应公开的信息。
(三)加强中心建设
1进一步集中行政审批权力。依照2006年8月9日召开的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争取尽快把未进入大厅的171项行政审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集中操持,做到大厅以外无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