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点)对极少数人口分散、居住偏远、交通极为方便利且设立定点屠宰困难的乡镇。
3积极推进定点屠宰向牛、羊、家禽等品种延伸。县城区继续抓好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
4建立肉类市场整治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县(区)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稳定在100%县城超市、餐饮店和学校等集体食堂销售与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5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制度。制定完善酒类流通监管措施。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制止和查处假冒伪劣酒上市,净化酒类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
(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1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企业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证农村食品平安。
2严厉查处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点。
(七)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1整治保健食品生产环节。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
2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环节。严格查处夸大和虚假宣传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保健食品;查处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查处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
3整顿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方法》整顿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疗效宣传。
4查禁伪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食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相同的食品。
(八)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1对全县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又有利于儿童食品企业发展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2加大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个体商店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儿童食品的违法行为。
(九)全面推进食品平安示范县创建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平安工作领导机构。配齐专(兼)职食品平安协管员、信息员,完善基层食品平安监管相关制度,落实创建工作经费,并将食品平安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评。
2依照《县食品平安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种养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及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
(十)加快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
1依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原则。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监管。建立严重失信、制假售假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实行食品质量和平安许诺制。
五、实施方法
县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底)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本方案工作目标要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