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新增3-5家试点单位。
(九)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平安监管。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
1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保证体系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力争组建平安检测机构并开展检测工作。加强农产品规范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的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认证工作。
2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加强对蔬菜基地监管。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制度。
3加强对农药、兽药、种子等农资市场监管和整治。严禁违禁药品出卖。
4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生产经营“瘦肉精”非法企业和窝点。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
1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对已发放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添加剂备案管理,严格实行限区域销售制度。
2加大食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力度。依法开展食品质量抽查工作。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
3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不得以罚代刑。
4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平安标志的发放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
5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食品企业生产加工时令性强的特点。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力度
1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的监督管理。抓好食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关。对无证、无照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取缔和查处。
2全面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重点抽查检验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项目,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食品超市,建立农产品平安快速检测网点,建立农产品平安例检制度,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加大对主要农副产品的平安检测力度,及时在市场、超市公开抽查和检测结果。
3完善食品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经营档案,建立健全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责任制、公开许诺制和预警制等。实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的内容,把好市场准入关,违规食品不得进场销售,已进场的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销毁。
4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为重点。确保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平安。
(四)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1继续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依法作出限期整改、取缔和处罚。
2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制度和措施。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台帐制度和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
3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
(五)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及酒类流通管理
1加强对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整治。屠宰企业要全部实行机械化屠宰加工生猪。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平安可追溯。
2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建立和改造、完善乡镇定点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