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安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弘扬井冈山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依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切实改善我县17个乡镇场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安排。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24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完成新建600户,修缮加固31户。
(三)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动身。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顺序和审批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顺序。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要充分尊重他意愿,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充分听取他意见,充分调动他积极性。
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区别轻重缓急,坚持分批实施的原则。以乡村为单位摸清农村补助对象的危房情况。实行统一规划,分批实施。
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比如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二是居住在最危险的房屋里。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一)补助对象。今年我县农村改造试点补助对象必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
(二)补助规范。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住房最危险的可按上限补助。维修住房补助规范,可根据房屋破损水平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越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危房要拆除重建。统一施工。
(。(二)改造要求。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除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资金发放与管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加强核算。资金发放全部通过惠农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操作顺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万安县农村困难户建房申请表》附件1或《万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