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工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方案
年设立1亿元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工作。省财政激励性返还省级工业聚集区的资金中,30%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支持资金向对标示范企业倾斜,对不开展对标行动的企业不予支持。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订《 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 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实施技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市有关部门(环保、土地、规划、税务、海关、工信、发改等)要建立技术改造项目“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需经国家、省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汇报,跟踪落实,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五)健全决策机制。成立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使用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的咨询、论证、评估、绩效评价等,确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
(六)实行目标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技术改造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分解下达年度投资目标。每年对县(市)区技术改造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前3名县(市)区政府、50家先进单位(企业)10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