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市纪委纠风办的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国纠办发[2010]2号文件以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制定我局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需管行风”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促进全局各单位转变观念、提高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 组织领导
政委、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市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下设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512室)联系电话4由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任副主任。
三、 评议范围
各所、队、室、分局。
四、 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为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老实守信。公务活动中。讲诚信,守信用,取信于民。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受理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和反馈机制。
五、 评议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6日—9月26日)
1市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传达贯彻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议精神。各所、队、室、分局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方案并报局政风行风办公室。
2根据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指导意见和本局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3聘请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听取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全体民警参与的动员大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6日—10月16日)
1市局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2市局设立意见箱或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和举报。
3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督导员到局进行督促检查。
4采取各种形式(发放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向社会各界以及工作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
5认真清理各类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全体民警对照职能、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资料报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7针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纠正。
8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督导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典型事例。
(三)民主评议阶段(10月16日—11月16日)
1市局对第二阶段情况进行小结。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检查是否整改到位。
2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
(四)重点整改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