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部门有关重点项目环境整治方案
周边社会治安环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要向重点工程单位派驻治安联络员,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对每个项目都要落实一名以上责任民警负责重点工程日常治安管理。施工企业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地党政组织的联系,接受所在地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指导,共同搞好社会治安工作。
(三)检查验收(年1月1日—15日)
每阶段工作结束后的10日内书面演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局领导小组在年前将组织人员对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并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为确保此次治安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加强排查和整治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齐抓共管。对重点工程周边治安混乱、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重点工程周边治安环境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