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新上项目进入经济集聚区,新上项目进入经济集聚区后,税费收取、土地使用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扶持企业发展。
三是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市商务局负责)主要是鼓励各单位及个人招商,招商项目入驻经济集聚区后,对引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是项目准入政策(市发改委工业发展运行局会同经济集聚区所在县负责)研究制定经济集聚区的项目准入政策,鼓励符合国家经济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入区,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耗水、占地多、低效率、污染重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五是经济集聚区的管理体制(市发改委工业发展运行局会同经济集聚区所在县负责)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和属地管理、独立经营的原则,研究制定经济集聚区的管理体制。
六、推进措施
要切实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倾全市之力推动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为加强对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的领导,市县都成立了组织机构。各机构人员要迅速到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工作。要倾全市之力推动这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发明性开展工作,全力支持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确保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落实责任,市政府已经层层明确了责任目标。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落实各级职责,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努力形成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层级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各单位要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操作层面的各个具体环节,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时限明确、规范严格、责任到人。
三要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质量。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抓工作的强大合力。要以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工作,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地抓具体、抓细节、抓关键,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
四要加强调度督查,狠抓工作落实。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将列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调度会。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取得实实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