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区、东山经济集聚区。
(一)经济集聚区总体规划和起步区规划。城区西边靠近中心区区域,未利用地,规划远期可控制面积50平方公里(75万亩)西部经济集聚区。这一经济集聚区起步区控制面积12平方公里(18万亩)东至桥西界,南至京包铁路路北,西至207国道,北至 线两侧。其中一期工程4平方公里(6000亩)二期工程8平方公里(12万亩)由于这一区域位于我市腰占堡水源地准维护区边缘,属我市的上风区和上水区,区内主要发展机械装备加工、食品深加工、物流等低污染、低耗水的经济。
(二) 经济集聚区总体规划和起步区规划。 县的东北部和宣化县的西部,规划远期可控制面积20平方公里(3万亩) 经济集聚区。这一经济集聚区起步区控制面积4平方公里(6000亩)东至宣化县 村。
(三)东山经济集聚区总体规划和起步区规划。
四、规划建设时间布置
经济集聚区(起步区)各项规划建设工作按以下时限要求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 月底前,完成组建机构、起步区规划、土地详查等工作,完成起步区论证及定位。
(二)启动建设阶段。 月上旬,开始经济集聚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1各县在征地、拆迁的同时,组织施工队伍入区进行土地平整, 月底前完成经济集聚区起步区一期工程的土地平整。
2市交通局在县里平整土地的同时,进行主干线道路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及经济集聚区内主路网的建设,年底前完成经济集聚区起步区一期工程主干线道路和主路网的建设。
3市供电公司进行经济集聚区的电力设施立项、设计及建设,年底前完成经济集聚区起步区一期工程的电力设施建设。
4水务局开始集聚区水源点的确定,搞好水源点的设计和建设,年底前具备向经济集聚区起步区一期工程内供水的条件。
5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经济集聚区煤气、天然气气源的确定和管网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年底前完成规划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启动资金及资金安排调度,确保市安排经济集聚区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7市国土局负责土地调整的报批,确保土地工作不出问题。
8市发改委、车务段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规划和报批,年底前完成。
(三)竣工验收阶段。今年年底前完成起步区一期工程的三通一平”通上水、通电、通路)具备企业入区建设条件,搞好管网的设计和预留。明年初开始起步区二期工程建设,明年九月底前完成起步区的全部建设工程,逐步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然气或煤气、平整土地)规范,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各县对施工队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工程竣工后,市统一组织对三个经济集聚区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五、相关配套政策
为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动项目和企业进区,促进经济集聚区发展,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经济集聚区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 月 日前,拿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
一是异地投资鼓励政策(市财政局负责)鼓励城区内的企业进入经济集聚区,企业进入经济集聚区后,地方税收基数局部仍由企业原所在区收取,超收局部由企业原所在区和经济集聚区所在县共同分成;鼓励县区引进项目入驻经济集聚区,地方税收由引进县区和经济集聚区所在县分成。
二是项目入区优惠政策(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