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我市雕塑创作营活动,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安排安排。推动乡村雕塑建设,特制定我市乡村雕塑创作营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促进乡村雕塑建设的发展。依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因地制宜的原则,总体要求是通过开展雕塑创作营活动。着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人文内涵的乡村雕塑精品,全面提升乡村品位和景观艺术水平,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彰显新时期乡村形象魅力,提高乡村吸引力和影响力。
根据乡村雕塑专项规划,总体目标是2013年底。城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尺度适宜、造型优美、艺术品味较高的雕塑精品;各县区至少建成一处主题突出、展现地方风貌特色、具有标志性的乡村主题雕塑或雕塑群。明确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雕塑决策水平,建设幼稚、开放的雕塑市场和创作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雕塑创作营准备阶段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完成市雕塑专项规划。年3月底前。
成立市乡村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筹划。
年5月底前由委员会向国内外广泛征集公共艺术设计方案。
年6月底前由委员会组织对征集的作品方案进行评审。
(二)雕塑创作营创作阶段
选定加工制作单位,年7-8月。落实雕塑创作营场地,资料进场加工。
举行雕塑创作营开营仪式,年9月底前。局部雕塑作品进行现场创作加工。
(三)雕塑创作营成果阶段
全市范围内进行雕塑创作营作品评比,年10月。结合市民投票评选与专家评审结果,评出获奖作品,选择作品进社区、进广场、进公园的最佳场地。
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年11月起。各有关区、有关单位组织承建方启动雕塑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规划。
注重雕塑创作营活动的内容和质量。将雕塑营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以市民广场、大境门广场为载体开展雕塑营活动。依照雕塑建设二到三年的周期,争取每个周期培育、建成一批精品。邀请国内外知名雕塑大师共同参与雕塑创作、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全社会对城市雕塑的认识,推动我市乡村雕塑建设。组织雕塑创作营活动,要精心谋划创作主题,广泛征集雕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公众进行方案评选。确保打造一批高品质的雕塑精品。
(二)提供宽松环境。
要尊重艺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雕塑家、雕塑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雕塑建设要树立“精品”意识,做到宁缺勿滥。对已建成有碍观瞻的雕塑根据雕塑专项规划进行全面整治,构建成体系、多层次、有特色的乡村雕塑景观系统。
(三)选择关键地段。
选择中心区、乡村出入口、广场、公园绿地、清水河、洋河沿岸等重要节点,针对乡村的特点和风格。并结合商业、文化、体育等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集中区域集中设计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雕塑精品项目,精心谋划建设标志性的乡村雕塑,加快打造乡村主题雕塑和标志性雕塑群。
(四)加强县区联动。
依照《市乡村雕塑创作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根据省住建厅20115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因地制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