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2、公司下属各科室的经营、生产和管理必须维护企业利益和声誉。
3、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依法经营(生产),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4、各科室依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总则,结合本科室经营(生产)需要和实际,制定出各项可行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办法,报公司批准,并严格组织实施。
5、各科室要加强核算,降低成本和费用,做好节约挖潜、增收节支工作。
6、各科室负责人在自己管辖责任范围内,有权提出经营(生产)管理新方式和推广新技术的建议和意见;有权建议对工作不负责、劳动态度差、技术业务水平低等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临时工、合同工予以依法辞退;对违规违纪正式员工有权在科室内变更岗位;有权决定效益工资的分配方案。
7、各科室有做好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的义务。
四、考核
(一)、考核层次:公司实行二级考核,即:公司对科室,科室对个人。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
(二)、考核办法:
1、各科室依据公司年初制定的《总则》内容进行考核,按月计发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2、各科室依据岗位职责和《总则》考核内容,按月按时提交完成目标任务自查表,由经营集团根据掌握的全公司情况和科室提供的自查情况对科室进行综合考核。对未按时提交自查表和应提供考核依据而未提供的科室,将视为未完成任务(或放弃),不纳入考核,不计发当月效益工资;对提供数据、资料不真实的,不纳入月、季考核,同时在下次兑现中加倍扣除超领部分。
3、加班工资纳入科室年度费用综合考核;但公司统一安排的值班和突发性工作加班不列入考核。同时,加班必须由分管经理签署意见经理审批同意后,计发加班工资。
4、月、季、年考核兑现,一律按本《总则》的考核内容及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三)考核内容:
1、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分别得当月、季效益工资的70%;剩余30%作为风险金,全年或半年兑现一次;对全年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公司奖(惩)风险金的0-200%。对月、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可在效益工资基础上增发5-20%;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按完成任务的比例扣减,效益工资已发的,在下次考核中扣除。
2、按职能科室分工的目标任务和指标考核
(1)、办公室①、公司员工未出现盗窃、赌博、嫖娼、卖淫、吸(贩)毒、贪污、计划外生育、邪教组织活动等,未被公安机关或其它执法机关直接处理的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发生,科内及责任科室人均惩100-200元,当事人惩执法机关处罚额的100-200%;未出现处理(或处罚)公司奖1000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额的5-10%。(以公安、执法机关执行为考核依据)②、公司爱国卫生、普法依法治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检查验收合格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不合格,科内及责任科室人均惩100-200元;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保持验收合格公司每项奖500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总额的10-20%。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每升级、上档、达标一项,全公司奖2000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总额的5-10%。(以上级相关部门考评为考核依据)③、对重要文件、资料、图纸(片)、报表(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