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阶段(20*年初—20*年9月底)按照规范的内容和重点,借鉴连山区杨钢地区钼矿矿山企业整合和规范的经验,对整顿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和规范。编制、实施和调整矿权设置方案,着力解决需要规范的探矿权、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扶大并小,压缩矿山企业数量,加强资源整合,提高矿产
资源利用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理顺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行为,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完善新设立矿权的市场配置、规模准入、环保准入、安全准入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20*年年底)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基本结束后,市政府要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整顿和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办理勘查和采矿审批手续。
五、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要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因此,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范围,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是党中央继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之后,采取的事关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实现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处理好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加强宣传,为整顿和规范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整顿和规范的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尤其是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怀瑜任组长,副秘书长闫廷玉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有志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监察局、经委、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办、水利局、林业局、电业局和农电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并抽调专人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三)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各级政府要把整顿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县(市、区)、乡(镇)政府是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的关键,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短期行为,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各负其责,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严防推诿扯皮,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四)强化督查,不走过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要求,注重整顿和规范工作的质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扰。对各项整顿和规范任务,要逐项、逐矿过筛子,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对态度不认真,整顿不得力,规范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行政不作为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