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健全检察机关对政法各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人民检察院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法律监督的着力点,以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也要加强自身的监督和制约。
4、全面实施询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2011年底,全市公安、检察、法院、监管场所要建成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讯(询)问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系统,防止发生刑讯逼供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对执法窗口、监管场所实行实况监控,防止发生冷硬横推、牢头狱霸等问题。
5、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通报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的执法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协调督查科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六)加强执法考评工作
1、建立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执法考评机制。以执法思想正不正、执法能力强不强、执法质量高不高、涉法涉诉信访多不多、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好不好作为主要内容,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着重考评政法部门贯彻党的重要执法政策情况,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执法公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情况,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测评等情况。把群众评价作为评判政法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由群众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采取社会调查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执法考评结果的应用,把考评结果作为政法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晋职晋级挂钩。
2、政法部门要结合职责,推行政法业务考评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政法干警的绩效考评制度。
3、全面推进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分级分类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力争2010年覆盖全部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加强干警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档案网上监管和全程、动态监管。强化干警执法档案的使用,把执法档案作为干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七)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健全完善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履行统筹协调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
3、完善党委政法委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政法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市政法纪工委组织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