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和规范。
3、大力推进信息化在执法活动中的应用。市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在2010年建立执法信息化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和动态管理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四)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
1、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公正听证、公开审查,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2、建立执法公开投诉、定期考核、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执法公开的督促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开展检查评议,对执法公开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3、全面、真实、充分地将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继续实行裁判、法律文书等上网,并通过建立政法工作网站、设立政法机关开放日、巡回办案、司法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4、建立政法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法工作、重大司法决策和重大案件审判等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日常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协调督查科、政治部承担。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五)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1、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投诉、法律监督、案件评查、警务督查、专项督查等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政法部门政法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以及开展的重要执法事项,市直政法部门要及时报送市委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通过对政法部门重大活动和重大案事件的掌握和分析,及时主动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各政法单位评查案件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类案件,进行抽样评查,提出评查意见,督促整改到位。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执法领域和环节,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与人大、政协、纪委及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建立社会执法监督机制,从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拓宽执法监督渠道。政法各部门要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健全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的专项督察。健全举报网络,对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核查。
2、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执法问题突出、执法满意度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的政法单位和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者执法检查中发现办理错误的案件,督促有关政法部门认真进行案件复查,依法作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