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2)学业水平测试考试科目成绩的原始分和考查学科的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可优先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a、b、c、d四个等第和写实性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供高等学校参考,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中有一个项目为d等,且有确凿的依据证明学生的综合素质某一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二本以上的本科院校不予录取。
(4)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3、分数线确定
省招生委员会分类分批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不同高校类别、不同科类的考试科目相结合计算总分,分类按批次(分为本一a、b批,本二a、b批,本三a、b批,专科批)划定并公布分数线。在上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划定并公布下一批次分数线。以便于考生更有针对性地填报志愿。
(另一参考办法:考生按本一a、b批,本二a、b批,本三a、b批,专科批共七个批次一次性填报志愿,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外语口语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
4、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分类分批次进行,在上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填报下一批次志愿。每一批次设3-5个平行志愿,设“专业服从”,按照“志愿平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抛档。每批安排一至两次征集志愿,各设3-5个平行志愿,增设“学校服从”。进一步完善我省平行志愿的做法和配套措施,加强与各高等院校的沟通,合理设置投档比例专业志愿,尽可能减少“退档”现象,进一步提高高考考生志愿的满足率。
5、投挡和录取
ⅰ.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ⅲ.普通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6、高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高等院校要有一定的自主招生比例,同时要加强自主招生的制度建设,确保自主招生的公正、公开、公平。
高等院校可以录取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同时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确保招生的公正、公开、公平。
增设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成果加分政策,并严格执行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成果的有效考查办法,确保加分政策的客观符实、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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