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3、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4、命题原则
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考查考生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及创新意识,注重能力和素质考查,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5、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6、考试日期
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4月:外语口语
6 月 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
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二)录取原则
1、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2、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依照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原则上工学、理学类专业指定物理、化学为专业选考科目,各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