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同一学校并列名次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每轮)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次投档。
需要注意的是:
1.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在第一批首轮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提前投档。
2.由于各批(每轮)平行志愿分别实行一次投档,即考生所填a、b、c 、d、e 五个高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只有一次投档机会。考生被投到某院校后,不论被录取或因某种原因被退档,在本轮中其他志愿就自动“作废”,也就不可能再有“补投”到其他志愿的机会;此时,考生只能待本轮退档完毕后,填报征求志愿甚至降分征求志愿。这说明,平行志愿的设置虽然减缓了考生、特别是高分考生的填报志愿风险,但不等于每位考生从此彻底规避了风险。
3.在投档后每所高校录取与否以及录取到哪些专业,是由高校负责。有的高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其专业的选择和排序对录取影响较大,选择不当或“梯度”不够也会导致分数较高者退档;有的院校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包括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会起更大作用。建议考生在查阅各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向有关高校了解后慎重选报。
4.由于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高校为单位,按高校招生总数的一定比例投档,会出现高校内各专业之间生源结构不够均衡的状况。虽然某些院校首轮投档时因总体投档足额导致分数线较高,但由于部分被投档的考生专业不服从而造成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此外,高校会对已投档考生的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会考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也会造成个别考生退档,从而需进行下一轮的征求志愿。
十八、考生电子档案内容有什么变化?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分两种:
(一)参加高中新课改的考生,其电子档案中除考生基本信息、高考成绩、体检、志愿等信息外,增加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
(二)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考生的电子档案仍与现行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