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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9、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010、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四、“百日会战”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0月10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坚持检查整改同时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做到监管考核到位。“百日会战”活动中,市局将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单位将加大督查力度。必要时将一些单位“久而不解”、“无心求解”的老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和系统内部挂牌督查。
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局人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