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工作职责,对辖区重点整治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并建立信息通报抄告制度。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场所和建筑,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要充分运用好去年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检查所建立的档案资料,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排查工作,将排查出的基本数据和单位基本情况录入到消防监督数字化系统中,进一步促进对社会单位情况的掌握和长效监管。3月6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并及时以文件形式抄告当地工商、文化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依法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公众聚集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判定标准,落实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督改和整改销案等制度,单位难以自身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提请政府协调解决。要完善重点整治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六熟悉”、进行实地演练,加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落实安全防护和战勤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处置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火灾的能力。高层、地下建筑的集中治理6月10日前结束,重点整治场所的集中治理4月1日前结束,确需延长治理时间的,经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可适当延长。
(三)督察验收阶段。督察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5日前,市局组织督察,消防、治安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重点整治场所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尚未治理结束的,要组织阶段性验收。实地抽查重点整治场所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所有重点整治场所总数的20%。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整治不到位的地区,要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7月20日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以及加强和改进重点整治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并写出书面专题报告。
[nextpage]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市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消防、治安、经文保、警务督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市消防大队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战术研究,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严格依法整治,强化部门联动。各警种及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履行法定消防监管职责,确保新老
本文由: 免费提供 《消防法》衔接时期,消防监管不断档,做到依法整治火灾隐患不手软。要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