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和完善我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考核评比办法,解决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对各社区多头考核、交叉重复考核的问题,减轻各社区工作负担,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对各社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内容
综合考核坚持科学、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突出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社会事业、民生改善三个重点,统筹兼顾其它方面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坚持奖与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综合考核的项目和目标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确定,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宣传文化、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党的建设八个方面。
考核评价实行千分制,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办法进行。其中:经济发展555分、民生改善75分、社会发展80分、资源环境50分、宣传文化60分、安全生产40分、社会稳定70分、党的建设70分。
(一)经济发展(555分)
1.农业和新农村建设(165分)
认真做好农业、畜牧业、蔬菜、水产、水果、林业、蚕桑、烤烟、水务、农机、公路、劳动保障、社区建设等工作。
主要考核目标:农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增长7%(15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5分;
粮食总产量增长2%(30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10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
农业优势特色产业(50分),其中:马铃薯、蔬菜、水果、水产各5分,蚕桑、烤烟共10分,生猪和生猪产业“三百”工程(10分)、泡核桃(10分),完不成的按相应比重扣分,扣分分值=(目标任务数—实际完成数)÷目标任务数×标准分值;
完成年度中低产田改造任务(10分),完不成不计分;
劳动力培训、输出、转移等工作完成目标(10分);
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10分);
加强农机推广和安全教育等工作(10分);
认真做好社区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创建等工作(10分);
认真做好社区规划,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20分)。
2.农村经济及财务管理工作(30分)
积极配合做好财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农民减负、财务审计、各种统计报表、价格监督等工作(30分)。
3.工商企业(120分)
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0%(20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0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
乡镇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20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0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其中乡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20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0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
乡镇企业上交税金同比增长6%(20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0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
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长17%(20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5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
新增工商企业户15%以上(20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5分,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5分;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