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就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促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创建和谐校园、争做先锋园丁”为载体,组织引导学校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探索学校科学发展的新思想、新途径、新举措,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着力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提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多办好事实事,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以学校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集中活动结束后,安排2个月左右时间做好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相关工作。
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做好思想发动、舆论宣传、制定方案、培训骨干等准备工作。及时摸清党员情况,摸清教师、家长及学生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期望和要求;要区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的不同特点,紧密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本学校的活动主题、目标要求和特色实践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要及时组织召开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上级党委派出指导小组或指导员到会指导。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调研阶段(时间不少于1个月)。主要抓好学习讨论和调研走访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1)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两本书以及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上级编印的学习资料。在此基础上,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和重要举措,关于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2)丰富学习形式。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交流研讨、宣传典型、电化教育、编演文艺节目、观看教育影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搞好学习。(3)严格学习纪律。建立学习考勤、补课等制度。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读书笔记,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心得体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学校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组织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重点抓住创新办学理念、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以及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等事关学校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
2、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建言献策等活动。学校党组织成员走访家长、教师,教师党员走访学生、家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开展“学生评老师、老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三评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开展“我为学校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通过召开恳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学生家长意见,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分析检查阶段(时间不少于1个月)。主要抓好召开专题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
1、召开专题生活会。设党委的学校以及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学校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