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学校、医院等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委成立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马俊民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润民,市委副书记陈肖坪,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长薛泰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永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严接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魏曙新担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严接乐同志兼任。市委成立指导检查组,下设四个指导检查小组,负责巡回指导检查各乡镇(办)党(工)委学习实践活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成立指导小组,派驻所联系乡镇(办)协助开展活动。各乡镇(办)党(工)委、各基层党总(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分别成立行业指导小组,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制定好本系统、本行业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对本系统党组织隶属于乡镇(办)的基层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另外,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兴办字(2009)35号《中共兴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以“三带三问三帮”为抓手深化拓展“下基层、抓调研、解难题、促发展,千户百村十企大调研”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向所调研的参加第三批活动的村、社区、非公企业派驻指导员,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参与第三批活动的单位党组织由乡镇(办)党(工)委派驻指导员。
(二)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市乡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市委指导检查小组要指导乡镇(办)、村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指导社区围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提高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指导中小学校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指导医院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改善医疗条件、提高诊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指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市委通讯组、市电视台、市信息办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台、信息办还要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和专题,宣传报导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主要成效。各乡镇(办)、村及其他单位党组织也要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的工作动态、经验材料,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在活动中,要把学习调研、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始终。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市委三年创建陕西十强县(市)的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庆祝建国60周年的各项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相结合,与实现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实现争先进位相结合,真正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推动科学发展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
各乡镇(办)、村及其他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实践载体并上报市委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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