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学习学习科学发展观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方案
股室,必须从现在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教育工作职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全面的清理,检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有利于科学发展,是否与其他有关规定相冲突,严格查找、清理本单位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3、认真梳理分类。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和清理查找中发现的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梳理,理清哪些是当前有条件并亟需废止、修改、建立的,哪些是需要一定时间逐步进行创新和完善的,哪些是本单位自身能够研究解决的,哪些是需要上级研究解决的,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筛选分类,进一步明确需要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具体内容。
(二)组织修订(6月下旬—8月中旬)
1、初步筛选。在广泛深入地征求直属单位以及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清理查找出来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政策,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初步筛选。
2、分析论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教育局直属单位和机关股室负责人以及部分教职工等参加的会议,对初步筛选确定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政策,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3、研究确定。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政策,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对于局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写明理由或依据,同时附有关背景资料、印证材料等),上报有关部门和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4、修订实施。根据研究确定的情况,实施有关制度、政策的“废、改、立”,以及有关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涉及跨部门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的问题,主动加强沟通,搞好相互协作。修订工作方案要根据制度、政策及体制机制修订工作的难易程度、职能权限、涉及范围等,明确牵头股室或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抓紧组织进行修订。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适时进行汇总、修改和完善,并将一批相关制度及配套措施等汇编成册,让群众能看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刘群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完善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各直属单位对需要建立和完善的重要体制机制,有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并落实具体人员进行修订。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分析工作进度,确保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取得实效。
科学发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