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培育扶持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0亿、100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农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经委等)
53.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富裕新村”行动。组织实施万企联村扶村活动。(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责任单位:省农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54.着力抓好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改革方案和区域规划,整体启动“十项改革”,加强“五大工程”、“五个先导示范区”和五大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完成好国家赋予的试验区改革建设任务。(牵头领导:于来山、陈润儿,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长株潭两型办、长株潭三市、省直各有关部门)
55.加快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发展技术、人才和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牵头领导:于来山、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5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本轮省属国企改革改制扫尾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有效运行制衡的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属国企改革办)
57.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探索财政省直管县试点,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牵头领导:周强、于来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58.加快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深化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牵头领导:于来山、郭开朗,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
59.深化完善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探索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深化银企合作,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牵头领导:于来山、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银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证监局)
60.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和方式,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巩固、深化、拓展与央企对接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及沿海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参与泛珠三角、长三角区域以及与中部其他五省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大外宣力度,塑造“开放**”新形象。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牵头领导:梅克保、甘霖、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贸促会、省旅游局、省外事侨务办、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省外宣办等)
(六)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教育强省
6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领导:路建平,牵头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