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工作基本结束时,要召开总结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知。
六、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成立区人事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责任。
2、领导带头,依靠群众。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为全体党员干部作表率,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全局上下兴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进一步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
3、大胆探索创新。在工作中要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丰富活动方式,创新活动载体,科学设计自选动作,形成自身特色。既要严格按照区委确定的方法步骤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到边学边查边改。通过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到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有声有色地健康开展。
4、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橱窗、组织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活动一开始,就营造出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并及时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信息的形式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5、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同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的“保增长、惠民生,进百县、促落实”活动和市委组织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活动及全市人事系统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人事干部新形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活动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红山区人事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