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全面排查,积极整治;严肃执法,坚决打击;长效管理,确保实效;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集中整改;检查验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强化宣传,增强意识;总结提高,探索创新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江防火委〔20*〕1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出租房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为辖区经济发展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进一步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出租房屋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反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实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新街区”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张玮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金政红为副组长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派出所、街道城建科、综治科、常青股份经济合作社、各社区组成,在街道综治科设立办公室,负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内容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江防火委〔20*〕13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四街〔20*〕59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落实整改,蔬菜大棚住宿等各项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力争通过整治,改善现有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全面排查,积极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积极邀请区安监局、公安消防、工商管理、城管城建等执法部门对属地范围内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将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存在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