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展销会策划方案
合法女性公民(包括港、澳、台及海外华人);
3.年龄在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身高165公分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或同等学历者),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
5.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
6.非主办机构在职女性艺员:
7.同等条件下,持有驾驶执照者优先考虑。
六、报名资料:
报名者在报名的同时应当提交如下资料(以下简称“报名资料”):
1.特写头像;
2.身像;
3.全身像;
4.正面泳装全身像;
5.背面泳装全身像;
6.与汽车有关的印刷品、录像带(尽可能提供);
7.其他有关反映本人特定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尽可能提供)。上述第1项-第5项之照片不加柔光,规格均为15cm×20cm(即8寸),黑白、彩色均可,每一项以1-5张为宜。
七、报名程序:
1. 赛事组织单位在比赛地点设置现场报名点,发放报名申请表格和宣传资料;
●前往报名点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的报名资料;
●向赛事的主办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正确填写后,通过邮件的方式将申请表格和报名资料邮寄至主办单位;
●通过电话与赛事主办单位联系,将相关情况告知主办单位的承办人员,暂时由承办人员协助填写相关表格,本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办单位进行确认。
八、增城首届汽车模特大赛活动报名时间:2008年9月至11月
九、联系方式:
1、增城电视台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20—82758880
地址:增城市前进路
2、增城日报社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20-82740808
地址:荔城大道
3、增城市文化局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82752526
地址:中山路
4、增城市鸿基礼仪、广告策划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20——82637911传真:020-82633019
地址:荔兴路九号之二(电力局侧)
十、参赛协议书
甲方:增城首届汽车模特大赛组委会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增城首届模特大赛达成以下条款: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参加增城首届汽车模特大赛,向组委会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是真实性的,如果组委会发现其提供的证件是伪造的或不真实,组委会有权利取消乙方的比赛权利和名次。
2、 乙方参赛身份可以是自然人或模特公司推荐,在本次大赛过程中,不受任何和约的约束,如果是模特公司推荐必须由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向组委会出具同意乙方参赛的法律文书,且同意甲方参赛协议所有条款。
3、 乙方必须保证在进入决赛外景拍摄和参加组委会相关宣传活动中如期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特殊情况与组委会协商。
4、 甲方在宣传、推广、寻求赞助等比赛有关活动上,使用乙方的个人资料和肖像。
5、 乙方同意甲方在比赛结束后有优先权与乙方签署个人商业活动代理合约。其中获得名次的选手,必须同意甲方安排的任何商业活动,并担任赞助企业产品形象代言人,在产品或形象代言期间,严格必须履行甲方与赞助企业所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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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策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