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特定时期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深化大型户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一是局将联合天津市读库文化发展公司,利用其覆盖全市大型社区的693块电子大屏幕开展消防宣传。节日期间,所有大屏幕将定期发布我市消防保卫工作信息、居民防火提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消防志愿行动倡议等内容。
二是防火部建审处、技术处、危管处、重点处要协调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大型企业继续在我市繁华地区、主要干道等显要位置设立大型消防宣传展牌、橱窗等固定阵地,对原有设施的宣传内容要进行更新。
三是各支、大队要积极协调当地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在辖区标志性建筑、高楼外墙、过街天桥、本单位门前、大型广告牌、路灯灯箱、电子屏幕等处,以悬挂消防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知识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每个支、大队、中队门前悬挂宣传标语口号不少于1条,辖区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20条,张贴挂图不少于200张,利用户外视频播出消防宣传片每天不少于10分钟,大型户外展牌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四)加强要害单位的重点宣传。局有关处室和支、大队要特别针对向北京“五供”单位,全市各处国庆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礼花燃放场所,群众性文体集会活动场所,彩车制作单位等要害单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在重点部位张挂消防警示标牌,对员工开展系统的消防技能培训,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等阵地广泛开展宣传,确保要害单位的消防安全。
(五)消防宣传进“公交”,确保市民安全出行。为提高公交系统驾乘人员的火灾防范能力,确保国庆期间的社会形势稳定。我局将联合市公交集团开展消防宣传进“公交”活动,期间将利用公交车辆内部视频平台播放消防常识,在车厢侧壁张贴消防警示语标牌,在全市主要公交干线车站橱窗设置消防展板等,使驾驶人员和出行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六)消防宣传车流动宣传覆盖全市。为确保消防宣传确实走进百姓中间,局已于近期出动了大型消防宣传车,开展了全市性巡回宣传。期间,深入到居民社区、市民消夏晚会现场、大型商场门口、商业繁华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利用车载演示系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实用化、科技化的消防宣传平台。局将在9月份继续完成剩余区县的巡回任务,有关支、大队要根据局通知做好相关的协助工作。
(七)发挥专业化的消防教育基地作用。国庆保卫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以天津消防教育馆、天津市红领巾消防警校、天津消防博物馆、开放消防队(站)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教育基地体系,通过全面向市民开放,深入普及消防安全理念。特别是充分利用重建天津消防教育馆的自动化、科技性、趣味性的各类消防体验设施,广泛吸引社会群众,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各支、大队国庆保卫期间要适当增开队(站)开放次数,延长开放时间,对较大规模的参观团体要做好讲解演示工作,确保群众参观学习的效果。
(八)利用消防执勤车辆展示天津消防形象。国庆保卫期间,各支、大队要在所有上线执勤的消防车身张贴“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国庆保安全,平安庆华诞”、“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社会”等宣传标语,有条件的支、大队可在执勤登高车顶端悬挂巨型宣传条幅,充分表达天津消防官兵对新中国年华诞的殷切期盼和坚决做好国庆消防保卫工作的决心。
(九)结合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日常性的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消防监督工作,依托“五进”平台,开展好日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期间要积极推动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为居民群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