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年秋,为了支援工业建设,雷锋同志离开农场到辽宁鞍山开推土机。他驾驶的推土机车大体高,一位老师傅看他个子小怕累坏他,要给他换个小型机车。他说:“开大车干大活,再困难我也能克服。”不久,鞍钢化工总厂要扩建矿山焦化厂,雷锋第一个报了名。这里远离城市,生活条件差,但他向团组织表示:“我是个苦孩子,是党把我培养大的,党指向哪里,我就战斗到哪里。越困难,越能锻炼人,我一定要在这里扎根!”他刻苦学习,忘我劳动,爱护国家财产,支援人民公社,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曾三次被评为工厂的先进工作者,十八次被评为标兵,五次被评为红旗手,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称号。但他谦虚谨慎,认为:“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能永远不干,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有力量。”
一九六0年一月,雷锋同志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地走上了保卫祖国的战斗岗位。入伍的第一天,他在日记中提出了如下保证:“我一定不辜负党对我的教育和期望……克服一切困难,发扬先辈优良的革命传统,我要坚决做到头可断,血可流,在敌人面前决不屈服、投降。我一定要向董存瑞、黄继光、安业民等英雄的战士学习。……我要努力学习政治、军事、文化,我要好好的锻炼身体,我一定要在部队争取立功当英雄,我一定要做一个毛泽东时代的好战士,我要把我可爱的青春献给祖国最壮丽的事业。”入伍后,他以坚强的意志,苦练杀敌本领,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九六0年三月,新兵训练结束后,雷锋同志被分配到运输连当汽车兵。为了开好汽车,他努力学习技术,虚心请教同志,每次出车,总要征求助手的意见。有时他乘公共汽车,就站在司机身后,细心观察在各种情况下是怎样操作的。雷锋同志经常想的是国家集体的事,自己生活上十分简朴。他穿的袜子补了又补,几乎完全改变了模样。他平时决不乱花一分钱,除买牙膏、肥皂和学习用品外,剩下的钱全部存在银行里。但当同志有了困难,他就慷慨地拿出来支援。当抚顺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成立时,他把自己在工厂和部队积存的二百元,全部拿出来,支援这个公社。公社同志不肯收,经他再三要求,收下了一百元。当他得知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时,又把公社退给他的一百元寄给了辽阳市委,支援灾区人民。他的这种精神,受到了和平公社和辽阳市委的表扬。有人说他是个“傻子”,他则在日记中写道:“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革命需要这样的‘傻子',建设也需要这样的‘傻子'。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我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
一九六o年十一月八日,雷锋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心情非常激动,决心要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他在这天的日记中写道:“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人民的勤务员。为了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幸福,哪怕高山、大海、巨川。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就是入火海进刀山,我甘心情愿,头断骨粉,身红心赤,永远不变。”雷锋同志入党后,对自己的要求更严格了,无论何时何地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他经常出外,但不管时间多长,总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按月交纳党费。他认为:“党费,这不是普普通通的几角钱,这是衡量共产党员党的观念的一种标志。”
雷锋同志从不满足于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总是想办法为党多做工作。他当俱乐部的学习委员,热心帮助大家学习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买书、借书给大家看,用开饭时间给大家读报,宣传党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