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动分为调查摸底及中小学幼儿园自查整改、集中整治、督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及中小学、幼儿园自查整改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初)。
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教职工队伍,并通过制订制度、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组织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司法、交通、工商、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各有关部门集中行动,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文化环境,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派出联合行动组,采取现场办公等形式集中限期解决。学校内部的整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为主组织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
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和督查,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学校一定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学校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建立*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恒德;副组长:徐亚平(市府办)、*(市教体局);成员:*(市*局)、陈道华(市委宣传部)、周云金(市建设局)、张仪荣(市教体局)、王跃良(市文化局)、石福云(市卫生局)、董树标(市司法局)、蔡敏龙(市交通局)、周子平(市工商局)、张毅(团市委)、方巧飞(市妇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张仪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主动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采取各项指导和督查措施,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由校长、园长负全责,同时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专职或兼职队伍,动员组织师生员工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严把人员进口关。要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校园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各种隐患。要运用各种方式和有效途径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机关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设置治安岗亭或报警点。要加强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要把侦破侵害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侦破打击力度。
--文化、工商、通信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法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对治安问题多,管理混乱,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文化娱乐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