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店门口
时间:2006年3月15日9:00---16:00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区卫生监督中队、区质监分局、区药监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xxxxx店、部分企业。
活动内容:(1)现场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2)发放宣传资料,向现场消费者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3)悬挂年主题布标、展示宣传展版、开展文艺演出和有奖问答活动,旨在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引导消费者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4)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活动,展示实物并讲解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要求:根据活动内容,请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展示宣传展版、准备宣传资料,并派出业务骨干2人(着春秋制服)带单位桌牌按时到现场参与宣传咨询和执法服务活动。
2、分会场1
地点:xx区双龙乡集贸市场
时间:2006年3月10日9:00——16:00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区卫生监督中队、区质监分局、区药监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部分企业。
活动内容;(1)现场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2)发放宣传资料,向现场消费者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消费常识;(3)悬挂年主题布标、展示宣传展版、开展有奖问答活动,旨在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引导农村消费者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4)开展现场行政执法活动,展示实物并讲解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要求:根据活动内容,请参加世纪秘书网版权所有,互联网秘书第一品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作宣传展版、准备宣传资料,并派出业务骨干2人(着春秋制服)带单位桌牌按时到现场参与宣传咨询和执法服务活动。
3、分会场2
八个分会及有条件的投诉站,在各自辖区内要利用赶集、民族节日、集贸市场或商场等群众较为集中的时机,设立宣传点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体现消费者权益日的热烈气氛。
要求:3月13日至3月16日,八个分会及各投诉站在辖区内醒目位置、商场门前或人行天桥处悬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或中国消费者协会2006年年主题“消费与环境”等内容的布标。悬挂布标需要的相关手续由区消协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分会和各投诉站于3月7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区消协办公室。注意做好活动期间的统计和总结工作,统计报表请按附件要求统一填报,于3月15日下午3:00报区工商局公平交易科(消协办公室)。
六、出席领导和宣传报道
主会场开展活动,拟邀请省、市工商局及消协的有关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检查指导并作指示。主、分会场活动时,邀请部份新闻单位的记者进行宣传报道。
七、协调联络部门及联系人
联络部门设在xx区消协办公室(区工商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