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闻媒体:报社、电视台、电台、省直有关媒体。
要求:各媒体尽量在当天报道,电台现场直播,街道喇叭齐鸣,报社确定版面。
3、生产、流通、公用服务、著名商标等相关企业:网通、移动、联通、铁通、有限电视网络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供电公司、人保公司、财保公司、天然气公司、百福、宾都、美联、玉百、大运蔬菜批发市场、燕来商场、*市朔城区飞翔水泥厂、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要求市区内各公用企业、各大商场、餐饮服务、著名商标企业等重要消费领域企业负责人参加今年的3·15纪念大会。
参会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20—50人的宣传队伍,统一着装在现场列方队,参会总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各单位参会人数见附表二)。
(三)纪念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
各县、区在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年主题意义;宣传和报道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咨询服务
3·15期间,要认真组织好种类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县、区可以围绕年主题,根据城市特点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县、区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3、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
3·15前,各县、区要结合宣传贯彻年主题活动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揭露目前在社会上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现象,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知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监督检查
3·15前后,要按照年主题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市场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快速反映,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社会颂消费维权的新举措
省消协将向社会公布新出台的《山西省住宅装饰装修投诉及争议解决办法》更好地规范行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开展服务行业维权专项活动
市、县消协上下联运,针对与消费者生活相关的公用服务行业,开展专项社会调查,披露公用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劝谕公用服务行业加强企业自律,维护消费者权益。
7、公开发布护农案件
市消协将在3·15期间公布20*年护农案件,揭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公开评议消费热点
市消协对各县、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热点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市消协,市消协从各县、区消协的热点中选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