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理整顿(2009年5月——2009年7月)。对违反规定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相关单位职责由县人事局另行通知)
对违反上述六条规定办班、收费、发证的要予以停止、取消或纠正,对已开办的,不承认其培训成绩、取消其证书资格、没收其培训所得,各单位也不得将此培训成绩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津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除按财政、物价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劳动保障局配合。
(三)总结验收(2009年8月——2009年9月)总结前阶段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县人事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办配合。
四、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分工合作”的要求,成立垫江县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xxx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委、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办、县物价局、县委党校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五、工作要求免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任务,搞好协作。此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加强配合。县人事局要负起协调、监督、组织的责任,加强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
(三)规范管理,理顺关系。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垫江委发[2003]8号文件、县委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法。严肃纪律,杜绝徇私枉法、互相推诿。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清理整顿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县人事局、县纪委要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反映的情况要及时调查,情况属实的报领导小组研究后严肃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或出台《xxx县行政事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等与培训、收费、发证相配套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
《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等问题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免费 。欢迎阅读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等问题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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