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支部中实行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责任制党建百分考核方案
2分。不评选、不表彰和只评选不表彰的不给分。
(四)、小康建设业绩好(15分)
村支委能团结带领一班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1、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按镇下达计划完成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村集体经济实力逐年增强的,得5分,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达3万元以上,奖10分,每上一集体企业或集体经济纯收入每增加2000元奖5分;
3、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无集体上访,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恶性涉农案件的得3分;
4、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村风民风正,村容村貌好文明村、文明户达到要求的得2分。
(五)、农民群众反响好(20分)
村两委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农民办实事,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1、坚持农村党员互助金制度,支部每年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扩大互助金的惠及范围,并按章程规定走访慰问,每年上报一次互助金筹集使用情况,达到要求的得10分,没有筹集资金不得分,每筹集1000元奖5分;
2、村支部在年终时,能对70岁以上的农村籍老党员(表现好,响应政策好,起模范作用的)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3分)
3、每个党员去逝应实行丧事简办,由村支部负责召开追悼会并送花圈一只;(2分)
4、每年村支部要筹集资金为群众办1—2件好事实事,达到要求的得5分。
年终或“七•一”前夕,镇党委对先进支部、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每年年终对60岁以上的农村籍(表现好、家庭响应政策好、模范作用好)的老党员进行慰问;党员去逝后,以镇党委的名义由支部代办敬献花圈。
二、考核
考核时间以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二年的一月上、中旬为镇党委派员考核时间。考核形式:一是听自评情况;二查看支部笔记或笔录;三是个别座谈,听取群众对支部的建议。
三、奖惩办法
党建工作百分考核得分折算分值后,年终列入镇村干部岗位百分考核总分。同时在该考核中达90分以上的在适当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下乡组成员、村支部委员和其他村干部有参与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低于8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镇下乡组成员、村支部委员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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