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监处、人力资源中心、信息中心为组员,关系处为牵头处室和联络员。
第六组,**巡视员带队,法规处、机关党办、人力资源中心、训练中心、工会为组员,法规处为牵头处室和联络员。
(二)市调研组对口联系地区:一组为越秀区、花都区;二组为天河区、增城市;三组为海珠区、番禺区;四组为荔湾区、南沙区;五组为白云区、从化市;六组为开发区、黄埔区。
五、调研方式
(一)采用市、区联合、联动方式调研。各调研组分别到市属和对口联系地区所属企业共100家单位调研,各区(县级市)各自到所属企业20家以上单位调研,两级调研企业总数共300家。
(二)市调研组到对口联系区(县级市)属单位调研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派员参加。
(三)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面上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企业座谈与职工座谈相结合方法,到企业看资料、听汇报、召开职工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以及到生产一线实地考察,与职工面对面交谈等形式进行。
(四)调研的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调研组牵头处室负责。
六、调研对象
为使调研范围反映本市经济结构的实际,调研对象根据本市实际,选择包括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具体调研企业名单由各处室、局属单位提出,由关系处按企业的性质、行业、规模、经营情况和劳动关系状况等结构比例统筹安排。(调研企业经济结构见附件2。各组调研名单另发)。
其他调研对象请各调研组与所对口联系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部门商定。
七、工作任务
(一)各调研组提前发调研提纲到企业,要求企业做好书面和口头汇报准备工作。
(二)各调研组到企业后,分成两组人员,分头完成以下规定动作:(1)召开企业座谈会;(2)到车间视察,与职工交谈;(3)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分别填写并收回调查问卷(另发)。
(三)调研组每次调研完毕,填报一份调研统计表(见附件3),并督促企业填好调查问卷,送关系处汇总。
八、调研报告组织工作
成立调研报告撰写小组。由**副局长牵头,局办公室和各调研组牵头处室派1人参加,5月底前形成总调研报告(初稿),并邀请专家学者对总调研报告进行论证,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6月中旬向市委市政府呈报。
九、统筹保障
局办公室负责调研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调研活动的车辆安排。局财规处负责调研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