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肃查处,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具体步骤
以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 年10月,成立组织,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 年11月,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履行方案报批手续。广泛宣传建立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等。
第三阶段: 年12月,撤销乡镇教育办公室,组建中心学校;清理、审计原乡镇教育办公室的资产和财务;安置分流原乡镇教育办公室人员,实现平稳过渡,中心学校正式运转;设立区教育会计核算分中心和教育人才交流分中心,并正式开展工作。
第四阶段: 年元月,各乡镇对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以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建立以区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事关城乡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是区、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改革顺利进行。严禁趁交接之机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否则,要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乡镇教办所有管理人员在交接期间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顺利而平稳地完成交接任务。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乡镇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确保社会稳定,确保本次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圆满成功。